金掌柜管理软件授权使用协议

      本协议双方为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汇卡商务”)与金掌柜客户端用户(下称“用户”),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在汇卡商务网站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通过点击注册,即表示用户与本公司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一、相关定义:

    “金掌柜管理软件”(以下简称“金掌柜”)是汇卡商务自主研发的,其主要包括网店系统、进销存管理系统、订单管理系统、配送管理系统、企业发卡系统、一体化收银系统、电子出纳系统、交易信息和报表管理系统等多项经营管理工具。

二、服务内容

      汇卡商务把下列服务内容包括在“金掌柜”中,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选择使用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服务功能。
   2.1数据管理服务--用户使用“金掌柜”实现商品信息管理、采购付款、库存管理、订单管理、营销策略管理、收银管理、报表统计、物流配送管理等各项经营管理流程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2.2 网店开店服务--用户借助“金掌柜”展示自己的业务和商品,并且可以在网店中进行网上订购、商品销售、网上收款。
   2.3企业发卡服务--用户可以借助“金掌柜”自主发行积分卡、会员卡、消费卡等各种形式的企业e卡,获得卡管理、交易管理、持卡人管理、权限管理、积分管理、报表下载等配套服务。
   2.4 行业软件服务--用户可以借助汇卡商务提供的行业软件实现企业客户、供应商、商品进货、销售、库存、财务一体化管理。

三、服务细则

3.1 数据管理服务
   汇卡商务向用户提供“金掌柜”和登录系统账户,用于用户日常经营管理的操作、查询、下载等。汇卡商务负责数据的记录、维护、修复和软件的管理、升级。用户自行使用“金掌柜”提供的各项数据管理功能,并对数据录入或导入的正确性负责。汇卡商务对数据在“金掌柜”的安全性和数据运算的准确性负责。 3.2 网上开店服务
   用户应对网店所发布的业务介绍、优惠信息、商品陈列、价格标牌等所有内容负责。 由于用户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用户负 责,与汇卡商务无关。用户不得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如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虚 假资料或虚假广告、销售违禁物品或服务、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冒客户交易等非法经 营活动,汇卡商务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协议并追诉用户给汇卡商务带来的财产及名誉损失。
3.3 企业发卡服务
   3.3.1 用户可以选择开通汇卡商务所提供的企业发卡服务功能。用户选择开通此项服务须符合 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用户负责企业 发卡的管理,包括:发行、充值、消费等服务,并对其开通企业发卡服务而涉及到的 第三方或其余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
   3.3.2 汇卡商务对企业发卡服务数据运算的准确性负责,用户的软件授权使用费不含企业发卡的平台接入费、制卡费、充值手续费等费用。
3.4 行业软件服务
   3.4.1 用户向汇卡商务申请开通行业软件服务,并愿意按照与汇卡商务商定的授权使用费支付,汇卡商务向用户提供行业软件用于用户日常经营及管理的录入、导入、设置、查询、下载等。用户自行使用“行业软件”提供的各项功能,并对数据录入或导入的正确性负责。
   3.4.2 汇卡商务的服务不含硬件更换、软件修改、软件现有模块外的其它应用、功能增加,如有上述情况,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5 商户服务卡
   3.5.1 汇卡商务为用户开通某一项或多项服务功能的同时,向用户免费发放商户服务卡一张,并为用户免费开通“金掌柜”的会员功能以及充值、查询、申请服务项目等功能。
   3.5.2 用户使用“金掌柜”的有偿服务之前,需向商户服务卡中充值。汇卡商务将根据与用户的约定定期扣收服务费。
   3.5.3 用户使用“金掌柜”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所发生的交易量总和达到一定数额,汇卡商务将给予相应比例的回馈奖励,回馈金额由汇卡商务以充值的形式充入用户所持的服务卡账户内(具体规则由汇卡商务确定执行并可通过汇卡商务网站、公司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布)。
3.6 “金掌柜”申请和机具提供
   3.6.1 用户向汇卡商务申请开通“金掌柜”,并愿意按照与汇卡商务商定的授权使用费支付,授权使用费标准由汇卡商务参照相关标准制订并定期发布。
   3.6.2 合作期间内,对于汇卡商务提供的设备,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机器故障的,用户应立即通知汇卡商务;汇卡商务将及时提供维护服务,确保机器正常运行。

四、协议双方关系

      4.1 本协议当事双方为各自的行为负责。除非书面授权,否则用户不具有代行汇卡商务或为汇卡商务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用户雇佣之员工非汇卡商务员工,也非汇卡商务的代理人,汇卡商务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都将就自己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直接签订协议,并负责开具付款凭证及收取款项;双方都没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对方的产品或服务,也无权就对方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签订任何协议。
   4.2 汇卡商务向用户提供金掌柜客户端软件和管理账户之使用许可,用于用户日常经营管理的操作、查询、下载等。汇卡商务负责数据的记录、维护、修复和系统的管理、升级。用户自行使用”金掌柜”提供的各项数据管理功能,并对数据录入或导入的正确性负责。汇卡商务对数据在”金掌柜”的安全性和数据运算的准确性负责。 汇卡商务向用户提供的金掌柜和”金掌柜”具备权限分配和操作管理功能。用户应在汇卡商务的指导下,对自己的雇员和客户进行权限控制和分配。因权限分配错误或用户密码泄露导致的数据泄密或遗失,由用户负责,与汇卡商务无关。
   4.3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汇卡商务成为用户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汇卡商务仅提供管理软件使用许可和技术售后服务,不对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用户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费,均由用户自行负责支付。

五、汇卡商务的权利与义务

  5.1 汇卡商务保证汇卡商务的“金掌柜”具有合法版权,并有责任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给用户,如发生版权及相关事宜等纠纷,汇卡商务依法承担责任。
   5.2 汇卡商务有义务在用户首次获得软件使用许可时,为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软件的相关操作培训。
   5.3 汇卡商务负责定期对软件升级、改造,保证软件的有效性。
   5.4 汇卡商务对涉及到用户的数据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5 用户提供的资料或其他信息不符合汇卡商务要求的,汇卡商务有权拒绝提供服务或取消用户使用“金掌柜”的资格,而无须预先通知用户。用户利用金掌柜从事非法交易或不正当活动的,汇卡商务有权停止其业务。
   5.6 本协议不论何种原因终止,汇卡商务均不退回用户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5.7 汇卡商务负责对上述软件的产品技术服务。

六、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6.1 以切实履约为前提,用户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拥有对约定软件的使用权。
   6.2 用户应确保有专人对软件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6.3 如果用户的电脑设备或操作系统和汇卡商务提供的软件不兼容,用户应配合更换电脑设备或者操作系统。
   6.4 用户应定期做好软件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汇卡商务不对用户的数据丢失负责。
   6.5 用户保证未经过汇卡商务同意不得对本软件产品进行任何内容或形式的修改。
   6.6 用户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于因用户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效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用户必须妥善保管账户。
   6.7 用户承诺自己在使用汇卡商务的软件时实施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汇卡商务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用户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用户独立承担。
   6.8 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应付汇卡商务的款项。

七、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应对其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技术、情报、商业秘密及由此产生的技术成果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至上述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

八、知识产权保护

      “金掌柜”是汇卡商务注册并享有的商标品牌,旗下的“掌上金掌柜”、“展会通”、“网络收银机”、“企业e卡”、“互信通”、“易买单”、“汇捷通”、“网上行”、“便利多”等是汇卡商务自主研发的产品,汇卡商务因业务需要向用户提供的各种产品和软件的版权及其它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汇卡商务所有。用户不得在非经汇卡商务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复制或许可其使用汇卡商务的产品和软件,或者利用此等知识产权为自身或第三方谋取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利益。用户承诺已将该义务告知其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因用户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所致的侵权责任。

九、违约责任

      9.1 汇卡商务违反本协议时,用户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主张权利。
   9.2 用户违反本协议时,汇卡商务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用户索取由此造成汇卡商务经济及名誉损失的赔偿。
   9.3 未经汇卡商务书面同意,用户擅自转让全部或部分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功能给第三方,或做其他担保行为,由此造成汇卡商务或第三方的损失,用户除需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向汇卡商务支付管理软件授权使用费10倍的违约金。同时,汇卡商务还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再返还用户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
   9.4 双方确认:任何情况下,汇卡商务因自身过失造成用户损害而导致汇卡商务被判令承担赔偿责任的,汇卡商务之赔偿上限为:汇卡商务通过履行本协议而已经实际向该用户收取的授权使用费金额。

十、免责条款

      10.1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在该方采取了必要、合理、谨慎的防范措施并严格履行了必要、合理、谨慎的检核程序的前提下,可相应免除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立法、政策制定或修改、征收、法院判令等政府行为;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等社会事件。
   10.2 确因发生不可抗力无法履行/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受影响的一方未能及时通知对方或采取合理措施导致对方损失的,受影响一方应予赔偿。不可抗力结束后,履行本协议受阻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如客观上已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一、协议的变更、终止

      汇卡商务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汇卡商务将在其网站上刊载公告,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汇卡商务之约定服务,则视为接受协议条款的变动。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汇卡商务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三、体验用户

      13.1 对于用户自行申请成为体验用户的,汇卡商务仅开通部分金掌柜功能(具体功能以商户实际注册使用时所开通功能为准),且汇卡商务有权随时调整商户所使用之功能。
   13.2 体验用户同意,在汇卡商务未向其收取任何服务费的情况下,汇卡商务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终止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不再保存)用户在使用“服务”中保存或者提交的任何资料,并且同意,汇卡商务不就终止用户接入“服务”而对用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13.3 对于体验用户,本协议的有效期间为一年,即自用户注册成功之日起一年之内。

十四、其他事项

      14.1 协议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或履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并应执行。协议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协议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14.2 双方确认本协议中交易行为定义为“汇卡商务给予用户协议约定范围的软件使用许可”,不发生任何版权之转让行为。
   14.3 本协议中“金掌柜客户端软件和管理账户”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均通过汇卡商务系统及网络进行,不发生任何实体之交付行为(相关套餐中包含实体设备的,依具体套餐约定为准)。
   14.4 双方约定,对于非体验商户,本协议有效时间、金掌柜授权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及收取方式,以双方签署的《金掌柜特约商户服务协议书》为准。